今年的医药大事似乎都赶在一起了,就在企业为新一轮国家医保目录调整申报绞尽脑汁的时候,国采十一批的资质申报通知如约而至,不仅公布了纳入的药品目录库清单,还首次公开亮相了满足门槛但是被剔除的理由。不得不给国家联采办加鸡腿,感慨信息的透明度越来越高。前有第十批梯度降价明确降幅,后有打破某些药企政策事务人员引以为荣的“拿出来了”,把整个筛选流程、数据来源都一一交代,这份整体来说经得起推敲的名单,无疑引领国采走向一个新时代。
很多大的集团公司BD部门、小老板包括代理商朋友,最近都在钻研这些理由。毕竟,一个药品从立项到最终上市,要经历几年的时候,投入少则几百万,多则几个亿。如果不能预知未来,盲目投入,最终的教训无疑是惨痛的。有的产品立项时候是个香饽饽,临床价值较高,参照药的同治疗领域的原研药,价格颇高。待所有的研发流程一一完成,拿到批文的时候,发现变天了,参照药集采了,甚至同治疗领域已经有其他产品捷足先登了。所谓生不逢时,对于企业选品来说这种案例太多了。今年的国谈,光一类新药就接近100个,国家医保局也明确提到,更关注“雪中送炭”,控制“锦上添花”;“真支持创新、支持真创新、支持差异化创新”。这句话意味深长,简单理解可能同治疗领域如果医保目录内已经有药可用,你的患者受益相比来说也一般,纳入的概率并不高。除非你是真创新,有质的突破、从无到有、患者获益明显。去年较千年,专家评审难度加大,今年无疑会更难,二进宫、三进宫的产品基本不要抱希望,除非你能推翻前面的结论,有足够的新证据。
国采的遴选标准在此之前一直很神秘,如今揭开面纱了,也进一步增加了剔除标准,暂且不说后面肯定还会优化。咱先把眼前的吃透了再说。
之前有的产品,销售额才几百万,最后也要被集采,还要多个厂家分,最后都不够喝汤了。提高门槛更合理,养肥了再集采,更加科学合理。
国谈协议期集采的问题,算是局部改变了也进一步细化了。协议期内的可以剔除掉,只是谈判药本尊,其他的并不是不纳入,还要看竞争格局,这个并不绝对。竞价的,明确首年不纳入,大概晚个一年左右的时间。
专利纠纷那不纳入,也不是绝对,首先有纠纷的肯定要剔除,其次剩下的如果竞争格局达到也会纳入。细细算来,到底纠纷是助力了企业,还是替他人做了嫁衣,还不好把话说绝了。
关于四六交叉的产品,之前就有流传出来的政策依据,结合这一批的结论更明确了。比如一些口服溶液剂,之前市场卖的好的都是未过评的,想过评也没有通道。后来者按新注册分类获批了,如果这个时候集采,对前者肯定是不公平的,所以这部分产品剔除是能理解的。短期内可以置身事外,直到过评通道开通的那一刻。
还有一些带阿拉伯数字和不带的,有的医保属性一样、有的不一样,不一样的分开计算数量,不足的暂缓纳入。这个算是个例外,医保和国采的纳入标准还不一样,相信未来也会趋同吧。
还有少部分剔除的理由是药械组合产品,临床使用存在装置适配风险。这个或许是未来立项的一个思路,但是也因产品而异,这批如此不代表后面延续如此。临床使用风险高的(比如碘普罗胺注射剂、甲氨蝶呤注射剂、曲普瑞林注射剂、西曲瑞克注射剂、帕利哌酮缓释控释剂型等)以及重点管理的抗菌药物(比如头孢他啶阿维巴坦注射剂、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注射剂、厄他培南注射剂),采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。这个相对偏主观,如果是立项时往这个因素上倾斜建议还是谨慎为妙,除非你有觉得的资源和实力。这个说法也有潜台词,集采了医疗机构就不太愿意烦神,非集采时候价格空间好、企业动力足,集采了一切就都变了,风险也会扩大。所以,你懂的,以后自己和家人需要的时候,还是尽量先翻翻参比制剂目录吧。这个规则肯定是利好一些企业、利空一些企业,尤其是哪些主要打着集采主义的企业。
此外,还有个别产品因为改名,改到和已经集采的产品一样的,就不用单独集采了,直接参与前面批次的接续就行了,这个更是绝大多数产品靠不上的因素。
结合近两年的国采政策变化趋势,小众的规则很可能次年就不存在了,第十批有创新,第十一也有,第十二批相信也会吧。国采已然成了个围墙,有的人想进去,有的人想出来。如果最大的特色,按通用名报量、分省中选的逻辑都变了,还有多少意义?期待最终规则的落地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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